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部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部设立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部及各相关单位党总支(党支部)成员为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研究生部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过程的具体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各招生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面试及拟录取工作;单位内按学科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成员由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对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等考查。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初试、复试。做好博士线上考试和高校端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测试演练等工作,保证博士招生考试安全进行。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考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性。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初试、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
(2)学历学位证明: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3)专家推荐书;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前准备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考试。
(一)网络平台。
主平台为ZOOM(下载地址:https://zoom.edu.cn),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考试和环境监控,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核前准备
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下载ZOOM软件,测试前应在电脑、手机或iPad中安装完毕,并熟悉软件使用。
正式考核前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试场地及网络技术支持。
参加线上考核的考生在正式考试之前必须签署《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笔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签名拍照或扫描,于7月12日前邮件发送至邮箱:ykyyjs9831@126.com。邮件命名规则:姓名+专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签名知晓书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前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以备审核。
(三)线上考核设备及纪律要求
设备及网络要求: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电脑须带摄像头、麦克风);二机位,1台电脑或1部手机(须带有摄像头)。考生所用网络须遵循高速且抗干扰原则,保证至少以下两种方式接入网络:有线宽带、无线网(WiFi或手机热点)、4G/5G移动通信信号。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考试,周围环境不得对考试产生干扰。考试过程中,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
机位设置与仪表要求:提前按要求调试好双机位;“主机位”:考生应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试过程中,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耳机、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中途离场。“二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考务人员看到。
纪律要求:除考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考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初试期间因客观原因网络中断,考生应立即用第二机位设备录制当地视频(考试完毕后立即将视频传给监考老师),5分钟内可以恢复的由考务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继续考试,超过5分钟即认定本次考试无效,后续是否启用备用试卷另行考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初试
初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8:30—10:00(英语);10:30—12:00(专业基础课);下午:14:00—15:30(专业课)
根据考生成绩,划定英语单科线和初试总分线,双上线者可进入复试。
六、复试
复试采取视频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成绩以100分记,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复试合格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当地符合体检资质的(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2020年7月26日前提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各专业方向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工作制度
(一)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我校将及时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
(一)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二)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