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 2021-05-28   来源:    浏览量: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及有关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各博士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专班,统筹负责疫情防控和招生考核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全面负责。

(三)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分工,选聘相应人员组成疫情防控、网络支持、材料审核、试题命制、考务组织、试卷评阅、综合素质考核等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实行岗位责任制。

二、疫情防控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储备充足的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测,对出入工作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切实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招生单位采用线下考核的,要参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三、招生方式

本次博士招生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方式择优选拔录取,申请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招生方式选择报考。

四、招生计划

学校将计划下达给各博士招生单位,由单位确定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

五、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

1.2019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

2.硕士阶段课程一次性考试通过,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优良。

3.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

4.CET6≥425分,或IELTS≥6.0分,或TOFEL(IBT)≥85分及以上。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和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

(二)申请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考核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保障广大师生教职医务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同一单位应选取一种方式进行考核。注重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并重,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二)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考核的,各招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远程网络考核系统维护,要在考核前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网络考核系统操作培训。要安排专人负责逐一联系考生,了解考生是否具备远程网络考核条件,对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远程网络考核要求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各单位审核,以确定合适的考核方式。

(三)网络考核前,各招生单位要对考生进行培训,告知考生网络考核考场规则,组织考生签署网络考核承诺书,检查考生的网络设备、考试环境是否符合网络考核要求,组织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网络考核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四)网络考核候考时或考核正式开始前,各招生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考生的设备条件、考试环境等进行全面审查,严防替考、作弊。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以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五)面试考核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七、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31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网上报名均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系统。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报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校内各招生单位指定邮箱。

1.硕博连读: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证明,两名所报考学科的专家推荐信。

2.“申请-考核”: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代表性科研成果仅填写以第一作者(含共)/通讯作者(含共)公开发表的文章,截止时间4月30日。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成绩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的雅思(2年内)、托福(2年内)、GRE(5年内)成绩单。以4月30日为准往前推算。)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信。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申请-考核”由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各招生单位需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价打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材料审核评价意见,要求现场独立评分。材料审核小组要对审核结果负责。评分记录要交各招生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打分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各招生单位根据审核情况结合导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1)硕博连读根据考生申请情况,结合拟接收博士生导师意见确定考核人选;(2)“申请-考核”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原则与录取排序原则一致,按照招生导师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考核人数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0%。进入考核人员名单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部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考核

1.各招生单位6月14日--6月16日安排考核,具体时间由单位确定后公布给考生。各招生单位须在6月2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发送至ykyyjs9831@126.com,研究生部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考核方案就招生计划分配、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程序以及排名方式、调剂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进行具体的规定。考核方案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考核录取规定一律无效。考核方案中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考核前,各单位须对参加考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3.考核内容:硕博连读采取综合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英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申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国语、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考核,每项满分100分。外国语、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见各招生单位工作安排。

4.综合素质考核

(1)各招生单位须按学科、专业组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小组成员须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考核小组须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各单位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须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3)综合素质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各单位要根据考核人数、考核时长,合理确定考核日程安排,做好考生组织工作。考核全程要录音录像,考核记录要清晰规范。考核音像材料由考核小组组长和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共同签字密封。考核材料,包括考生答卷、评分记录、考核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四)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硕博连读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即为录取成绩,考生成绩按照招生导师进行排序。

“申请-考核”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外语水平+专业课考核)/2*30%+综合素质考核*60%)。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成绩按照招生导师进行排序。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由考生自行联系属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不进行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

(一)各招生单位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各单位须及时关注拟录取考生的选择动向,若考生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可按照招生导师名下考生成绩排序补录其他考生。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招生单位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制定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全程参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各重点环节和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三)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复议。

(五)制订应急预案。要根据工作程序和工作需要,仔细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相关预案。重大事件,要及时经研究生部向学校报告。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部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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