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中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第6条:“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专著和其他成果”,请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此项材料时,提交2020年1月1日以后发表或录用的论文、成果,特此说明。
研究生部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