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博士招生录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及计划
博士招生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择优选拔录取,学校分批次公布2026年拟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包含导师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申请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要求,结合导师招生方式进行报考。
二、报考条件及考核方式
报考条件请查阅学校研招网发布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并结合校内各招生单位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报考要求。采用线上或线下结合方式考核,以线下考核为主。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第一批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6日;
第二批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10:00-3月2日16:00。
第三批报名时间:预计2026年3-5月,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sdfmu.edu.cn,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单位、专业及导师,按照系统流程提交材料并缴费。
(二)上传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报名系统,材料要求详见招生章程,按照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进行。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及评价赋分,结合导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
排序原则:报名时区分导师的,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区分导师、按专业或方向报名的,同一专业或方向内全部申请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进入单位考核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00%以内(含),考核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由各招生单位公示并通知考生。
五、单位考核
1、第一批考核时间:硕博连读一般应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申请考核自1月25日起审核材料,1月30日前公布入围单位考核人员名单;2月1日-5日各单位安排考核,具体时间由单位确定后公布并通知到相关考生。2月6日将考生考核结果报送研招办审核,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第二批考核时间:3月2日-8日招生单位材料审核,公示进入单位考核人员名单;3月10日-15日各单位安排考核,具体时间由单位确定后公布并通知到相关考生。3月17日后将考生考核结果报送研招办审核,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第三批次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硕博连读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一般采取综合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应用能力、临床能力或实践能力等,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专业课以及综合素质考核,每项满分100分。外国语、专业课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笔试。原则上笔试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要求进入考核的考生准备10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个人简介、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②拟从事研究领域前沿进展;③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就考生逻辑思维、学术素养、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展开提问和考察。综合素质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硕博连读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即为录取成绩,考生成绩按照招生导师进行排序。
申请考核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外语水平+专业课考核)/2*30%+综合素质考核*60%)。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成绩排序原则同录取原则。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重点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校内各招生单位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各招生单位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各单位须及时关注拟录取考生的选择动向,若考生选择就业、报考其他高校放弃本校录取,收到考生本人签署“自愿放弃录取协议书”后,可按照招生导师名下考生成绩排序补录其他考生。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2025年12月25日